持牌放债人遵从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规定的指引
2019-12-16 17:11:07
属于犯香港法律所订可公诉罪行或作出假使在香港发生即属犯香港法律所订可公诉罪行的作为而获取的收益的任何财产,看似并非该等收益;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代表该等收益的任何财产,看似不如此代表该等收益。均为洗钱活动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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