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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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9年联合国制裁(利比亚)规例》第43条发布的个人和实体的名单已于2021年4月30日更新。有关详情,请参阅更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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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明被联合国安全理事会设立的委员会指定为恐怖分子或与恐怖分子有联系者的人的姓名或名称已更新,并于2021年4月7日于宪报刊登。详情请参阅有关的宪报号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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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税务条例(修订附表17D)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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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税务条例(修订第50A条)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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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课税年度税款大多在明年1月到期缴交,税务局促请纳税人留意税单上印明 的缴税日期,依时交税。 纳税人可以透过以下方式缴交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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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告旨在公布,《有限合伙基金条例》(第637章)(下称「该条例」)将于2020年8月31日实施。该条例建立新的有限合伙基金制度,让私人基金可在香港以有限责任合伙的形式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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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处曾于2018年10月12日发出对外通告第5 / 2018号(下称「该通告」),澄清该两条文所提述的「专业会计师」及「专业公司秘书」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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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条例》就依时提交准确的报表(包括财务帐户资料报表和国别申报表)、备存记录、为财务帐户资料设立、维持及应用尽职审查程序作出规定。为有效地实施有关规定,有关人士或实体必须严格遵守这些规定。本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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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0-21年度财政预算案中,财政司司长建议以下宽减措施:2019/20课税年度利得税、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的税款宽减;宽免2020-21年度商业登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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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行政方式恢复公司注册的新程序已于2014年3月3日该条例生效后实施。本指引应仅作申请指南之用,并应与该条例的相关条文一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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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引由2014年3月3日起生效,并于该日起取代本处先前发出名为「根据《公司条例》第21条申请特许证须知(2011年修订)」的指引。在向申请人提供一般资料及程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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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两个或以上的税务管辖区对某一纳税人的同一项收入或利润同时拥有税收司法权并向其征税时,便会产生双重课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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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条例》(第622章)已予修订,订明在香港成立为法团的公司须识别对其有重大控制权的人(“重要控制人”),并须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供执法人员在提出要求后查阅。《公司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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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犯香港法律所订可公诉罪行或作出假使在香港发生即属犯香港法律所订可公诉罪行的作为而获取的收益的任何财产,看似并非该等收益;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代表该等收益的任何财产,看似不如此代表该等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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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董事的责任源自多方面,包括公司章程、法庭判例和法规。如某人不履行其董事责任,可能须在民事或刑事法律程序中负上法律责任,亦可能会被取消担任董事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