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生效在即,原产地证明要搞清!
2021-12-23 14:18:51
2022年1月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将对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等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等4个非东盟成员国开始生效。
应用RCEP原产地规则,判断货物是否具有RCEP原产资格,是享受RCEP优惠关税待遇的前提。
为此,海关总署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
原产地规则
货物符合原产地规则,才是《协定》下的原产货物。否则,就不属于原产货物。
具有原产资格的货物:
在一成员方完全获得或者生产;
在一成员方完全使用原产材料生产;
在一成员方使用非原产材料生产,但符合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规定的税则归类改变、区域价值成分、制造加工工序或者其他要求。
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由海关总署另行公告。
原产地证明
《协定》项下原产地证明包括原产地证书和原产地声明,采用书面形式以英文填制。
原产地证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唯一的证书编号;
注明货物具备原产资格的依据;
由出口成员方的签证机构签发,具有该签证机构的授权签名和印章。
原产地证书应当在货物装运前签发,装运后签发的,应注明“ISSUED RETROACTIVELY”(补发)字样。
原产地证书内容有所更正,更正处应当有出口成员方签证机构的授权签名和印章。
原产地声明应当由经核准出口商开具,并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该经核准出口商的唯一编号;
具有唯一的声明编号;
具有开具者的姓名和签名;
注明开具原产地声明的日期;
出口成员方已向其他成员方通报该经核准出口商信息。
进口货物通关享惠程序
具备原产资格的进口货物,可以依据其原产国适用相应的《协定》项下税率。如申请享受优惠税率,需凭单证办理:
有效的《协定》项下原产地证明;
货物的商业发票;
货物的全程运输单证。
为避免货物在运输过程中被加工或替换, 货物应由出口国直接运输至进口国。经过其他国家运输至中国境内的,应当提交证明货物符合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出口货物签证
出口货物时,可提交证明货物原产资格、原产国的材料,向我国签证机构申请原厂地证明。
核实货物原产资格和原产国的方式:
与货物原产资格、原产国(地区)相关的信息和资料;
实地核实出口货物的生产设备、加工工序、原材料及零部件的原产资格、原产国以及出口货物说明书、包装、商标、唛头和原产地标记;
查阅、复制有关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距离RCEP正式生效已不足一个月的时间,如果公司将从特定国家进出口货物,一定要及时了解并做好原产地证明在内的各项工作。
想要了解更多详细信息,可以详细了解《办法》内容,或咨询当地海关。
应用RCEP原产地规则,判断货物是否具有RCEP原产资格,是享受RCEP优惠关税待遇的前提。
为此,海关总署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
原产地规则
货物符合原产地规则,才是《协定》下的原产货物。否则,就不属于原产货物。
具有原产资格的货物:
在一成员方完全获得或者生产;
在一成员方完全使用原产材料生产;
在一成员方使用非原产材料生产,但符合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规定的税则归类改变、区域价值成分、制造加工工序或者其他要求。
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由海关总署另行公告。
原产地证明
《协定》项下原产地证明包括原产地证书和原产地声明,采用书面形式以英文填制。
原产地证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唯一的证书编号;
注明货物具备原产资格的依据;
由出口成员方的签证机构签发,具有该签证机构的授权签名和印章。
原产地证书应当在货物装运前签发,装运后签发的,应注明“ISSUED RETROACTIVELY”(补发)字样。
原产地证书内容有所更正,更正处应当有出口成员方签证机构的授权签名和印章。
原产地声明应当由经核准出口商开具,并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该经核准出口商的唯一编号;
具有唯一的声明编号;
具有开具者的姓名和签名;
注明开具原产地声明的日期;
出口成员方已向其他成员方通报该经核准出口商信息。
进口货物通关享惠程序
具备原产资格的进口货物,可以依据其原产国适用相应的《协定》项下税率。如申请享受优惠税率,需凭单证办理:
有效的《协定》项下原产地证明;
货物的商业发票;
货物的全程运输单证。
为避免货物在运输过程中被加工或替换, 货物应由出口国直接运输至进口国。经过其他国家运输至中国境内的,应当提交证明货物符合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出口货物签证
出口货物时,可提交证明货物原产资格、原产国的材料,向我国签证机构申请原厂地证明。
核实货物原产资格和原产国的方式:
与货物原产资格、原产国(地区)相关的信息和资料;
实地核实出口货物的生产设备、加工工序、原材料及零部件的原产资格、原产国以及出口货物说明书、包装、商标、唛头和原产地标记;
查阅、复制有关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距离RCEP正式生效已不足一个月的时间,如果公司将从特定国家进出口货物,一定要及时了解并做好原产地证明在内的各项工作。
想要了解更多详细信息,可以详细了解《办法》内容,或咨询当地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