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中小企业,有什么帮扶政策?
2021-12-09 15:22:05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通知》从九个方面提出了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助企纾困力度。
加大纾困资金支持力度
鼓励地方安排中小企业纾困资金,对特殊中小企业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减轻负担,给予补贴。
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
用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支持扩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融资担保成本。
发挥好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作用。
进一步推进减税降费
深入落实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征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等税收优惠政策。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按规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
研究适时出台部分惠企政策到期后的接续政策。
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
灵活精准运用多种金融政策工具
加强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工具精准“滴灌”中小企业,用好支小再贷款额度。
加大信用贷款投放,按规定实施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政策。
对于个别小微企业,按规定实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
推动缓解成本上涨压力
加强大宗商品监测预警,强化市场供需调节,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支持搭建重点行业产业链供需对接平台。
推动期货公司提供风险管理服务,运用期货套期保值工具应对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风险。
稳定班轮公司在中国主要出口航线的运力供给。
引导外贸企业与班轮公司签订长约合同,鼓励班轮公司推出中小企业专线服务。
加强用电保障
加强电力产供储销体系建设,保障对中小企业尤其是制造业中小企业的能源安全稳定供应。
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确保企业已有订单正常生产,防范订单违约风险。
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平稳有序推动中小企业进入电力市场。
鼓励对小微企业用电实行阶段性优惠。
支持企业稳岗扩岗
落实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稳定岗位,吸纳重点群体就业。
推动各级政府公共服务平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发布实时有效的岗位信息,加强用工供需信息对接。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
制定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办法,对滥用市场优势地位逾期占用、恶意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行为,加大联合惩戒力度。
继续开展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
推动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及时支付采购中小企业账款,防范“三角债”。
严禁以各种方法规避及时支付义务的行为。
着力扩大市场需求
加大民生领域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鼓励因地制宜细化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降低投标成本、优先采购等支持措施。
组织开展供需对接活动,促进大型企业扩大向中小企业采购规模。
搭建政银合作平台,开展中小企业跨境撮合服务。
依托外贸新业态,为中小企业提供远程网上交流、供需信息对接等服务。
加快海外仓发展,保障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运转。
充分发挥境外经贸合作区作为平台载体的作用,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入区开展投资合作。
全面压实责任
各有关部门、各地区要进一步细化纾困举措,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帮助中小企业应对困难,推动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
各有关部门要总结经验做法,加强政策储备,适时推动出台;要加大对地方的指导支持力度,扎实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落实情况要及时报送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加大纾困资金支持力度
鼓励地方安排中小企业纾困资金,对特殊中小企业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减轻负担,给予补贴。
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
用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支持扩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融资担保成本。
发挥好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作用。
进一步推进减税降费
深入落实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征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等税收优惠政策。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按规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
研究适时出台部分惠企政策到期后的接续政策。
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
灵活精准运用多种金融政策工具
加强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工具精准“滴灌”中小企业,用好支小再贷款额度。
加大信用贷款投放,按规定实施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政策。
对于个别小微企业,按规定实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
推动缓解成本上涨压力
加强大宗商品监测预警,强化市场供需调节,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支持搭建重点行业产业链供需对接平台。
推动期货公司提供风险管理服务,运用期货套期保值工具应对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风险。
稳定班轮公司在中国主要出口航线的运力供给。
引导外贸企业与班轮公司签订长约合同,鼓励班轮公司推出中小企业专线服务。
加强用电保障
加强电力产供储销体系建设,保障对中小企业尤其是制造业中小企业的能源安全稳定供应。
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确保企业已有订单正常生产,防范订单违约风险。
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平稳有序推动中小企业进入电力市场。
鼓励对小微企业用电实行阶段性优惠。
支持企业稳岗扩岗
落实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稳定岗位,吸纳重点群体就业。
推动各级政府公共服务平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发布实时有效的岗位信息,加强用工供需信息对接。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
制定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办法,对滥用市场优势地位逾期占用、恶意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行为,加大联合惩戒力度。
继续开展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
推动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及时支付采购中小企业账款,防范“三角债”。
严禁以各种方法规避及时支付义务的行为。
着力扩大市场需求
加大民生领域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鼓励因地制宜细化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降低投标成本、优先采购等支持措施。
组织开展供需对接活动,促进大型企业扩大向中小企业采购规模。
搭建政银合作平台,开展中小企业跨境撮合服务。
依托外贸新业态,为中小企业提供远程网上交流、供需信息对接等服务。
加快海外仓发展,保障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运转。
充分发挥境外经贸合作区作为平台载体的作用,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入区开展投资合作。
全面压实责任
各有关部门、各地区要进一步细化纾困举措,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帮助中小企业应对困难,推动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
各有关部门要总结经验做法,加强政策储备,适时推动出台;要加大对地方的指导支持力度,扎实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落实情况要及时报送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