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离岸有限公司返程投资外汇登记问题解决办法
2021-11-15 08:37:07国内公司根据中国香港离岸有限公司以海外投资融资的方法,立即或直接根据该离岸有限公司对地区有限公司进行项目投资主题活动,大家称此类投资方法称为返程投资。一般国内公司想根据返程投资‘内资企业’转‘外资企业’,很有可能会在外汇登记上发生难题,下边给各位给予中国香港离岸有限公司返程投资外汇登记难题的解决方案。
一.什么叫“独特目的有限公司”
2014年在我国公布了一份叫做《有关地区住户根据独特目的有限公司海外投资并购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方法相关难题》的通告。该告诉对根据离岸有限公司开展返程投资的法律法规开展了相应要求。
那麼什么叫“独特目的有限公司”呢?实际上是指地区组织和地区居民个人以投资融资为独特目的,以其合理合法拥有的海外财产或利益,在地区立即开设或间接性操纵的海外公司。
简单点讲便是我们在国外申请注册的离岸有限公司即被称作“独特目的有限公司”,通告表明做为独特目的有限公司,与此同时公司股东为地区住户,而且以海外合理合法财产或利益注资的,应向注册地址外汇局或是户口所在地外汇局申办外汇登记办理手续。阅读推荐《运用中国香港有限公司做返程投资必须申请办理哪些办理手续》
二.中国香港离岸有限公司返程投资外汇登记解决方案
从通告可以看得出,大家国内企业注册了中国香港离岸有限公司后,要想合理合法开展返程投资得话,必须到本地外汇局申办外汇登记。
一般像内资做返程投资的状况,通常在申请办理登记前必须核查公司外商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是不是归属于地区住户,依据《通知》要求,地区住户返程投资外资公司在外汇登记时将不易根据登记。那麼对该难题有哪些解决方案?
操作过程中,国内公司能够参考下列几类解决方案:
1.事前申请办理外汇登记
能够在申请注册中国香港有限公司前,就事前申请办理有关外汇登记,在根据别的方式变更具体法定代表人的特性,就可以绕开有关核查,以做到根据独特目的有限公司返程投资的目的;
2.申请办理补领外汇登记
假如早已申请注册好啦中国香港离岸有限公司,而且已在国外开设或操纵独特目的有限公司并顺利完成返程投资,但未申请办理海外投资外汇登记,便是沒有合理合法的开展返程投资。这时候无须担忧,能够依照通报的要求,到所在城市外汇局补领海外投资外汇登记就可以。
3.授权委托组织登记
国内公司假如需要根据中国香港离岸有限公司返程投资外汇登记得话,必须充足掌握有关外汇现行政策,假如不太熟悉的状况,一般在申请办理外汇登记时公司处在处于被动影响力。而挑选授权委托组织委托登记,因为代理公司的机构性质和长期性的合作关系,一般通过审批的几率会大许多。恒诚公司有十多年有关经典案例,能够为有必须的国内企业给予专业的建议及返程投资相匹配的解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