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方案两个重点:扩区和改革开放!
2021-09-26 09:25:08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和《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
9月9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对横琴方案和前海方案进行解读,并介绍横琴、前海开发建设有关情况。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务司司长李家超表示,《前海方案》的推出有利于推动更高水平的港深合作,发挥两地在粤港澳大湾区内的“双引擎”功能。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丛亮介绍,《前海方案》聚焦“扩区”和“改革开放”两个重点,部署了三个方面的任务。
一是拓展前海合作区发展空间
明确将前海合作区总面积由14.92平方公里扩展到120.56平方公里,并且按程序将相关支持政策覆盖到扩区后的全部区域,为深港合作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是打造全面深化改革创新试验平台
明确在重大改革任务方面先行先试,提出了推进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加快科技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创新合作区治理模式等多项任务。
三是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门户枢纽
明确建立健全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在深化与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提升法律事务对外开放的水平、高水平参与国际合作等方面提出了有力举措。
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长覃伟中介绍,随着近年来深港合作不断深化,前海取得了“三个一批”的显著成效。
三个一批:集聚了一批香港现代服务业企业、形成了一批制度创新成果、出台了一批便利香港居民生活就业的措施。
未来,深圳将全面落实《前海方案》的要求,依托香港、服务内地、面向世界,推动前海深港合作迈上新台阶,支持香港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用好“扩区”的“新空间”
高质量编制前海新一轮总规和国土空间规划,坚持1/3新出让产业用地面向港资港企。
用好政策的“新红利”
推动产业、金融、法律等政策覆盖全域,充分释放“扩区”的强大规模效应、乘数效应。
拓展深港合作的“新领域”
深化两地在现代金融、科技服务业、会展经济、海洋经济、专业服务等领域的合作。
打造营商环境的“新优势”
加快出台前海合作区投资者保护条例,建设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和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
未来,香港特区政府将继续加强与广东省政府、深圳市政府合作,推进前海建设,缔造更宽广的发展空间。
9月9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对横琴方案和前海方案进行解读,并介绍横琴、前海开发建设有关情况。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务司司长李家超表示,《前海方案》的推出有利于推动更高水平的港深合作,发挥两地在粤港澳大湾区内的“双引擎”功能。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丛亮介绍,《前海方案》聚焦“扩区”和“改革开放”两个重点,部署了三个方面的任务。
一是拓展前海合作区发展空间
明确将前海合作区总面积由14.92平方公里扩展到120.56平方公里,并且按程序将相关支持政策覆盖到扩区后的全部区域,为深港合作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是打造全面深化改革创新试验平台
明确在重大改革任务方面先行先试,提出了推进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加快科技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创新合作区治理模式等多项任务。
三是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门户枢纽
明确建立健全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在深化与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提升法律事务对外开放的水平、高水平参与国际合作等方面提出了有力举措。
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长覃伟中介绍,随着近年来深港合作不断深化,前海取得了“三个一批”的显著成效。
三个一批:集聚了一批香港现代服务业企业、形成了一批制度创新成果、出台了一批便利香港居民生活就业的措施。
未来,深圳将全面落实《前海方案》的要求,依托香港、服务内地、面向世界,推动前海深港合作迈上新台阶,支持香港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用好“扩区”的“新空间”
高质量编制前海新一轮总规和国土空间规划,坚持1/3新出让产业用地面向港资港企。
用好政策的“新红利”
推动产业、金融、法律等政策覆盖全域,充分释放“扩区”的强大规模效应、乘数效应。
拓展深港合作的“新领域”
深化两地在现代金融、科技服务业、会展经济、海洋经济、专业服务等领域的合作。
打造营商环境的“新优势”
加快出台前海合作区投资者保护条例,建设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和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
未来,香港特区政府将继续加强与广东省政府、深圳市政府合作,推进前海建设,缔造更宽广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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