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保险相关业务的利得税宽减措施于2021年3月19日开始生效。 这项政策是根据《2020年税务(修订)(与保险有关的业务的利得税宽减)条例》实施,旨在为特定保险相关业务提供税收优惠,以促进香港保险业的发展。

该利得税宽减适用于以下三类业务:

  • 直接保险人的所有一般再保险业务
  • 直接保险人的特定一般保险业务
  • 持牌保险经纪公司的特定保险经纪业务

根据规定,符合条件的业务可享受50%的利得税税率减免,即从原本的16.5%降至8.25%。这项措施不仅有助于提升保险业的竞争力,也有助于把握包括“一带一路”在内的新市场机遇。

为了确保政策顺利实施,政府已在宪报刊登了两项附属法例:

  • 《〈2020年税务(修订)(与保险有关的业务的利得税宽减)条例〉(生效日期)公告》:指定2021年3月19日为条例的生效日期。
  • 《税务(与保险有关的业务的利得税宽减)(门槛要求)公告》:订明门槛要求,以确定相关活动是否在香港进行或安排在香港进行。

这两项附属法例已于2021年1月20日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