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9日,香港政府正式实施针对与保险相关业务的利得税宽减措施。这项政策是根据《2020年税务(修订)(与保险有关的业务的利得税宽减)条例》制定,并通过两项附属法例加以落实。

政策背景与目的

该利得税宽减旨在降低直接保险人及持牌保险经纪公司的税务负担,从而促进香港海事保险和专项保险业务的发展,提升整体保险业的竞争力。

适用范围

  • 直接保险人的特定一般再保险业务
  • 直接保险人的特定一般保险业务
  • 持牌保险经纪公司的特定保险经纪业务

税率调整

符合条件的保险相关业务可享受50%的利得税减免,即实际适用税率为8.25%

关键附属法例

  • 《〈2020年税务(修订)(与保险有关的业务的利得税宽减)条例〉(生效日期)公告》:指定二○二一年三月十九日为条例的生效日期。
  • 《税务(与保险有关的业务的利得税宽减)(门槛要求)公告》:订明门槛要求,以判断相关活动是否在香港进行或安排。

立法程序

两项附属法例已于2021年1月20日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