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公司计划在深圳设立代表处时,需遵循一系列严格的法规和程序。深圳作为中国的重要经济特区,吸引了大量外资企业在此开展业务。设立代表处是进入中国市场的一种常见方式,尤其适合希望测试市场但尚未建立实体公司的企业。
一、注册香港公司在深圳设立代表处的基础要求
- 公司成立年限: 香港公司需已成立满2年,方可申请在深圳设立代表处。
- 公证委托书: 需由香港律师出具公证委托书,用于授权代表处的设立和运营。
- 银行账户: 注册香港公司需开设银行账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二、设立深圳代表处的流程与所需材料
- 申请报告: 提交正式的设立申请,说明设立目的和业务范围。
- 任命通知: 明确首席代表的身份及职责。
- 首席代表资料: 包括个人简历、身份证件、照片等;如为外籍人员,需提供护照及长期居留证明。
- 公司注册文件: 提供公司注册证明、公司章程等合法经营文件。
- 银行资信证明: 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办公场所要求
- 指定办公地址: 必须位于外经委认可的写字楼内,并提供相关批复复印件。
- 租赁合同: 需提供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正本,若业主为外籍人士,需进行公证。
- 物业证明: 提供《指定办公场所》资格证书、不动产登记证复印件及物业管理盖章。
- 租赁备案: 需提交房屋交易管理中心的租赁备案文件原件。
四、办理时间
一旦所有材料准备齐全,深圳代表处的设立审批通常需要30个工作日</strong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