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限公司注册名称的注意事项

在注册香港有限公司时,公司名称的选择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了解相关的规定和限制,有助于避免注册失败或后续运营中的问题。以下是关于香港有限公司名称注册的关键注意事项:

  • 中文名称必须为繁体字:香港有限公司的中文名称不能使用简体中文,必须使用繁体字。
  • 中英文名称不可同时登记:香港有限公司的名称只能由中文或英文组成,不能同时使用中英文组合。
  • 英文名称结尾必须为“Limited”:根据《公司条例》第102条,香港有限公司的英文名称最后一个词必须是“Limited”,而非“Ltd”或“Limited”以外的其他形式。
  • 名称查询需使用繁体中文和英文:通过香港公司注册处的在线系统查询名称时,必须使用繁体中文或英文,输入简体中文或其他语言会导致查询结果不准确。
  • 名称重复将无法注册:如果名称与已注册的公司名称相同,或与政府机构、法定组织名称相似,将被拒绝注册。
  • 名称相似性判断标准严格:即使名称中包含不同的单词、缩写或标点符号,只要核心部分相似,也可能被视为重复。
  • 名称不得涉及敏感行业词汇:如“银行”、“保险”、“大学”、“基金会”等词语,除非取得相关牌照,否则不得出现在公司名称中。
  • 建议同时注册中英文名称:虽然公司名称可仅用中文或英文,但为了方便银行开户及日常运营,建议同时注册中英文名称。

选择合适的公司名称不仅能提高企业形象,还能确保注册顺利并避免未来可能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