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限公司注册名称的注意事项

在注册香港有限公司时,公司名称的选择至关重要,不仅影响公司的形象,还关系到是否能够顺利通过注册。以下是关于香港有限公司名称注册的关键注意事项:

  • 中文名称必须使用繁体字:香港有限公司的中文名称不能使用简体中文,必须为繁体字。
  • 中英文名称可同时注册:公司名称可以同时包含中文和英文或字母组合,但需符合相关法规。
  • 英文名称结尾必须为“Limited”:根据《公司条例》第102条,香港有限公司的英文名称最后必须以“Limited”结尾。
  • 名称查询需注意输入格式:名称查询需通过香港公司注册处的在线系统进行,输入时需包括所有空格、标点符号及终端字符,如“Company Limited”、“Limited”等。查询语言仅限英语和繁体中文。
  • 名称重复将无法注册:若名称与已注册的公司名称相同,或与根据其他条例设立的法人团体名称相同,将无法注册。
  • 名称不得涉及敏感词汇:名称不得包含可能引起误解的词汇,如“银行”、“保险”、“大学”、“皇家”等,除非已取得相关牌照。
  • 名称应避免混淆:判断名称是否重复时,无需考虑某些单词、缩写、大小写、空格或标点符号。例如,“Hong Kong”、“HK”、“FartEast”等会被视为相同。
  • 建议同时注册中英文名称:由于银行开户系统通常只接受英文名称,建议同时注册中英文名称,以确保公司正常运营。

选择合适的公司名称是注册流程中的重要一步,建议在注册前充分了解相关规定,并进行详细查询,以提高注册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