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限公司必须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SCR)吗? strong > 是的,根据《2018年有限公司(修订)条例》,自2018年3月1日起,所有在香港注册的有限公司均需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SCR)。该规定旨在提高公司实益所有权的透明度,并履行香港在反洗钱及反恐融资方面的国际义务。
什么是重要控制人登记册(SCR)?
重要控制人登记册(Scr)是记录公司实际拥有控制权的个人或实体信息的文件。根据规定,所有香港有限公司必须准备并保存该登记册,以便执法部门随时查阅。
哪些信息需要记录在SCR中?
- 重要控制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
- 成为控制人的日期
- 对公司的控制性质(如股权、表决权等)
哪些执法机构可以查阅SCR?
- 有限公司注册处
- 香港海关
- 香港金融管理局
- 香港警务处入境事务所
- 税务局
- 保险业监督局
- 廉政公署
-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如何判断谁是重要控制人?
以下五种情况之一可确认为重要控制人: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25%以上的发行股票
- 直接或间接拥有公司25%以上的表决权
- 有权任命或罢免公司多数董事
- 有权对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力或控制
- 实际控制非法人实体(如信托或商号),且该实体符合前四项条件
如何获取相关政策法规?
什么是指定代表人?谁可以担任?
每家有限公司必须指定至少一名自然人作为指定代表人,负责向执法部门提供SCR的信息。指定代表人可以是:
- 公司股东、董事或雇员
- 居住在香港的自然人
- 会计专家、法律专家、信用证持有人或服务卡持有者
如果公司没有重要控制人,是否仍需备存SCR?
是的,即使公司没有重要控制人,也必须备存SCR,并在登记册中注明“无重要控制人”。
未按要求备存SCR会有什么后果?
- 若被发现未备存SCR,公司及其负责人可能面临最高罚款港币25,000元。
- 每日持续违规,将额外处罚港币700元。
- 提交虚假信息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最高可罚款港币10万至30万元,并监禁6个月至2年。
SCR应保存在哪里?
SCR应保存在公司的注册办事处或香港其他合法地点。若地址变更,须在15天内通知公司注册处。
何时需更新SCR信息?
- 一旦确定某人为重要控制人,须在7天内书面通知相关方。
- 若发现重要控制人信息有变,须在7天内更新并通知。
- 所有SCR记录应在该人不再担任重要控制人后保留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