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3月1日起,香港实施《2018年有限公司(修订)条例》,要求所有在香港成立的有限公司必须备存并提交重要控制人登记册(SCR)。该政策旨在提升公司实益所有权的透明度,并履行香港在反洗钱及反恐融资方面的国际义务。

为什么需要准备重要控制人登记册?

  • 提高透明度:确保公众和监管机构能够了解公司的实际控制者。
  • 履行国际义务:符合全球反洗钱及反恐融资标准。
  • 加强合规管理:帮助企业避免因不合规而面临法律风险。

重要控制人登记册需要包含哪些信息?

  • 重要控制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
  • 成为控制人的日期。
  • 对公司的控制性质(如持股比例、表决权等)。

哪些执法部门可以查阅这些信息?

  • 有限公司注册处
  • 香港海关
  • 香港金融管理局
  • 香港警务处入境事务部
  • 税务局
  • 保险业监督局
  • 廉政公署
  •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如何确定谁是重要控制人?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被认定为重要控制人: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发行股份的25%以上。
  • 直接或间接拥有公司25%以上的表决权。
  • 有权任命或罢免公司多数董事。
  • 对公司的重大影响力或控制。
  • 实际上对信托或商号(非法人实体)有重大影响力或控制,且该信托或商号的受托人或成员为该公司股东。

如何获取相关法规文件?

什么是指定代表?谁可以担任?

  • 每家公司必须指定一名自然人作为指定代表。
  • 指定代表可以是:公司股东、董事、雇员,或具备专业资格的会计、律师、信用证或服务卡持有人。
  • 指定代表需居住在香港。

如果没有重要控制人,是否还需要准备登记册?

  • 是的,即使没有重要控制人,公司仍需提交一份声明说明无重要控制人。

未按规定准备会有什么后果?

  • 若未按期提交或提供虚假信息,公司将面临刑事处罚。
  • 最高罚款可达港币25,000元,每日额外罚款700元。
  • 提供虚假信息可导致最高罚款10万至30万元,并可能面临监禁6个月至2年。

重要控制人登记册的保存与更新要求

  • 公司须将登记册保存在其注册办事处或香港其他地点。
  • 如登记处或地址变更,需在15天内通知公司注册处。
  • 若发现新重要控制人,须在7天内书面通知。
  • 所有记录应在相关人员不再担任重要控制人后保留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