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注册公司后,许多企业主可能会疑惑:为什么还需要缴纳利得税?难道不是“零税”吗?实际上,香港虽然实行简单、低税率的税收制度,但并不意味着完全免税。以下是详细的解释:

香港的税收原则

香港采用“本地来源税制”,即只对来源于香港的利润征税。这意味着如果公司的收入并未在香港产生或使用本地资源,就不需要缴纳利得税。

哪些情况需要缴税?

  • 合同签订地在港:若商业合同是在香港签署的,相关收入可能被视为本地来源。
  • 业务活动发生地在港:如提供服务、产品制造或销售等发生在香港境内。
  • 进出口贸易:涉及货物进出香港的业务可能被认定为本地经营。

哪些情况可免于缴税?

  • 利润不来自香港:即使资金汇回香港,只要利润未在本地产生,无需缴税。
  • 无本地运营:如公司没有实际办公地点、员工或业务活动在香港。

香港的利得税制度

香港公司通常只需缴纳一种税款——利得税(相当于内地的所得税),而薪俸税(个税)则视是否有本地雇员决定是否申报。

目前的税务优惠政策

香港政府推行了“二级利得税制度”,适用于2018年4月1日之后的财政年度:

  • 利润不超过200万港币:按8.25%的税率征税。
  • 利润超过200万港币:前200万港币仍按8.25%计税,超出部分按16.5%计税。

对于独资或合伙企业,适用的税率分别为7.5%和15%。

因此,是否需要缴税取决于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建议与专业会计沟通,合理规划税务,以合法方式减少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