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香港公司重要控制人登记册的法定内容和要求?
根据《公司条例》(第622章)及2018年实施的相关修正案,所有在香港注册的公司必须建立并保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Register of Significant Controllers),以提高企业受益所有权的透明度,防止洗钱及恐怖融资活动。
该登记册是公司必须备存的重要文件之一,旨在确保监管机构能够识别对公司具有重大控制权的个人或实体。以下为详细说明:
一、哪些公司需要保留重要控制人登记册?
- 所有根据《公司条例》或《旧公司条例》成立的本地注册公司;
- 包括有限责任公司、无限责任公司等;
- 但不适用于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公司。
二、谁是重要控制人?
根据法律定义,重要控制人是指对公司的运营、管理或决策有重大影响的自然人或法人。具体包括以下情况: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25%以上;
- 直接或间接拥有公司25%以上的表决权;
- 有权聘任或解聘公司过半数董事;
- 对公司行使重大影响力或控制权;
- 对信托或商号施加重大影响或控制,而该信托或商号本身符合上述条件之一。
三、重要控制人登记册的内容
公司必须以中文或英文保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包含以下信息:
- 每位重要控制人的姓名、地址、国籍、出生日期及联系方式;
- 重要控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编号(如护照或身份证);
- 公司指定代表的姓名、地址及联系方式,用于协助执法部门检查;
- 重要控制人信息的变更记录。
四、指定代表的要求
公司需指定一名代表,负责向执法机关提供相关信息。该代表可以是:
- 公司的股东、董事或雇员;
- 在港居住的自然人;
- 会计师、律师、信托公司或持牌公司服务提供者。
五、违反规定的影响
若未按规定保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或提供虚假信息,公司将面临严重后果:
- 公司及其负责人可能被处以最高第4级罚款($25,000);
- 每日可额外罚款$700;
- 虚假陈述可导致最高$300,000罚款及监禁6个月至2年。
因此,所有香港公司应高度重视重要控制人登记册的合规管理,确保及时更新信息并妥善保存相关文件,以避免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