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的规定,所有在香港成立的有限公司必须委任一名法定秘书。这一规定不仅是一项法律要求,更是确保公司合规运营、维护公司信誉和法律责任的重要机制。
法定秘书的法律依据
- 法律强制要求: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10部第474条,所有有限公司必须任命一名法定秘书。
- 责任明确:法定秘书是公司与政府机构(如公司注册处、税务局)之间的主要联络人。
法定秘书的核心职责
- 文件管理:负责保存公司会议记录、股东名册、董事及秘书名单、抵押记录等重要文件。
- 报告提交:按期向公司注册处和税务局提交年度报告、税务表、审计报告等文件。
- 会议组织:协助组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并撰写相关会议记录。
- 合规监督:确保公司运营符合《公司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法定秘书的任职资格
- 个人担任:需为年满18岁的香港居民,且常住香港。
- 法人担任:可由具备香港营业地址的专业公司担任。
法定秘书与商务秘书的区别
- 法定秘书:主要负责对外事务,如与政府机构、银行及税务部门的沟通。
- 商务秘书:更多处理公司内部日常事务,如文件整理、邮件收发等。
因此,选择一家专业、可靠的法定秘书服务公司,对于确保公司合法合规运营至关重要。建议企业主在注册香港有限公司时,优先考虑提供全方位服务(包括公司注册、银行开户、年审、报税等)的秘书公司,以保障业务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