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公司条例》及2018年8月1日起实施的最新规定,所有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均需备存“关键控制人登记册”(Register of Key Controllers)。该登记册旨在提升公司实益拥有权的透明度,确保政府监管机构能够有效追踪公司的实际控制者。
关键控制人登记册应包含的信息
关键控制人登记册须以中文或英文记录,并包含以下内容:
- 关键控制人的个人资料:包括姓名、地址、国籍、出生日期、联系方式等。
- 关键控制人的身份证明:如护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 关键控制人的控制权详情:说明其对公司拥有的控制权类型及程度,例如股权比例、投票权、任命董事的权力等。
- 变更记录:任何关键控制人信息的变动都必须及时更新并记录在册。
- 指定代表信息:公司需指定一名代表,负责向政府部门提供登记册的相关信息。该代表可以是公司股东、董事、员工,或是具备专业资格的会计、律师、公司服务提供者。
关键控制人的定义
关键控制人是指对该公司具有重大决策权的自然人或法人实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25%以上的已发行股本或资产权益;
- 直接或间接拥有公司25%以上的投票权;
- 有权任命或罢免公司过半数的董事;
- 对公司有实质性的控制或影响力;
- 对某基金或商标拥有实质性控制权,而该基金或商标本身并非法人实体,但其受托人或成员符合上述条件之一。
未遵守规定的后果
若公司未能按规定备存关键控制人登记册,或提供虚假信息,将面临严重法律后果,包括:
- 公司及其责任人可能被处以最高4级罚款(即25,000港元);
- 若持续违规,每日额外罚款700港元;
- 虚假陈述可构成刑事罪行,最高可判处100,000至300,000港元罚款,并处6个月至2年监禁。
因此,所有香港公司务必严格遵守相关法规,确保关键控制人登记册的准确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