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牌 TCSP:备存 SCR|香港公司注册(22618)

持牌 TCSP:备存 SCR 是香港公司注册后的合规起点

许多企业在完成香港公司注册、领取商业登记证后,容易忽略一项法定义务——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SCR)。若委托的秘书服务商未持有 TCSP 牌照,备存 SCR 的合规性将直接存疑。

恒诚作为持牌 TCSP,在协助客户完成注册地址与商业登记证办理时,同步将 SCR 备存纳入法定流程。以下从实务角度拆解关键要点。

1. 持牌 TCSP 为何是备存 SCR 的「唯一合法通道」

  • 香港《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要求,提供公司秘书服务的机构必须持有 TCSP 牌照。
  • 无牌机构代为备存 SCR,不仅导致登记册无效,公司还可能面临刑事检控。
  • 持牌 TCSP 需接受香港公司注册处监管,确保 SCR 内容、保存地点、更新频率均符合法例。

2. 备存 SCR 的核心内容与常见误区

  • 重要控制人:需记录持有 25% 以上股份或拥有重大控制权的个人/实体。
  • 登记册保存地点:可以设在注册地址,也可指定香港境内的其他地址。但若选择注册地址,需与商业登记证所示地址一致。
  • 常见误区
  • 误以为 SCR 只需在公司注册后首次备存,实际上任何控制权变更均需在 7 日内更新。
  • 将 SCR 与股东名册混为一谈,SCR 还需披露控制人的身份信息及控制性质。
  • 委托非持牌服务商后,地址变更未同步通知注册处,导致 SCR 备存地点失效。

3. 注册地址与商业登记证:SCR 备存的物理基础

  • 商业登记证上的地址通常是公司法定注册地址,也是 SCR 的默认备存地点。
  • 若使用虚拟办公室或共享地址,必须确保该地址能接收执法机构突击检查时的文件送达。
  • 恒诚在为客户办理注册地址时,会确认该地址是否适合长期保存 SCR 实体册,并提示商业登记证地址变更后的 15 天内更新 SCR 记录。

3.1 合规操作三步走

  1. 完成公司注册,领取商业登记证后,立即委托持牌 TCSP 创建 SCR 实体册或电子档(需可打印实体)。
  2. 将注册地址作为 SCR 默认保存地址,或另行指定香港境内可靠地点。
  3. 每季度(或每次更改)核查控制人信息,确保 SCR 与实际股权结构一致。

4. 恒诚实务洞察与 CTA

我们注意到,部分企业在开立银行户口时,银行会要求提供最新的 SCR 副本。若 SCR 内容不完整或保存地址与注册地址不符,可能导致开户被拒。

持牌 TCSP 的价值不仅在于「代备存」,更在于持续合规监控。 若您正规划香港公司注册、或已注册但未妥善处理 SCR,欢迎将现有公司资料(如商业登记证、股权结构图)发送至恒诚,我们可提供免费诊断与清单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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