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业务中,离岸/在岸判定直接影响企业税负与合规成本。不少内地企业将香港子公司作为财资中心或交易主体,却因雇佣安排不当引发双重雇佣评估问题。恒诚作为持牌TCSP,在处理税务与薪俸实务时发现:大量企业误以为“远程办公即可自动离岸”,实则未满足地域来源原则的举证要求。
离岸/在岸判定的实务难点
香港采用地域来源征税原则,但离岸/在岸结论并非仅凭合同条款或银行流水即可认定。税务局会审查交易实质、决策地点与执行功能。常见陷阱包括:
- 雇佣指令缺失:跨境派遣员工虽在香港外工作,但工作指令、考核流程涉及香港,易被视作在岸受雇。
- 薪酬支付路径:通过香港账户发放薪俸但无明确劳务归属安排,可能触发双重雇佣评估。
- 董事酬金性质:董事会议若多在港举行,酬金通常属在岸收入;但非执行董事跨境履职需留存决议记录与议事纪要。
恒诚提示:每宗个案均需梳理人事决策链与业务执行地,备存会议记录、通讯文件及工作日志。这些材料在税务局抽查时,是支撑离岸主张的基石。
TCSP在跨境派遣中的关键作用
持牌TCSP不仅是公司秘书,更是跨境人力合规的枢纽。针对跨境派遣与双重雇佣评估,恒诚协助企业完成:
双重雇佣评估的四个核心维度
- 雇佣合约签署地:若合约受香港法律管辖且雇主为香港实体,通常需缴纳强积金并申报薪俸税,即使雇员长期外派。
- 工作实质地点:通过考勤、出入境记录、项目报告等,判定是否在香港提供大部分服务。
- 薪酬支付来源:若由香港公司直接承担薪酬成本,且关联交易定价不合理(如无独立交易原则),可能被视作在岸雇佣。
- 福利与社保安排:内地社保与香港强积金能否互认?实践中常出现双重供款,需提前规划派遣协议中的费用分摊条款。
- 实操清单:
- 每年复核雇佣合约的管辖条款,确保与派遣目标一致。
- 留存雇员每次入港的行程单、会议室预订记录、邮件往来时间戳。
- 对跨境高管实行“单独薪酬核算”,避免与本地雇员混同。
- 若采用中介公司代发薪俸,需取得中介的雇佣通知函(IR56E)并核对申报数据。
薪俸合规的动作节点
除离岸/在岸判定外,日常薪俸管理易忽视的合规雷区:
- IR56系列表格:入职/离职须分别提交IR56E/IR56B,年度津贴、奖金需在IR56B中列明;逾期罚款按日累计,最高可达1万港元。
- 薪酬记录保存:至少保留7年,包括加班费、住房补贴、假期工资明细;若采用股票期权或股权激励,需同步归档授予协议与行权记录。
- 强积金豁免:外派雇员若已参加内地社保,可申请强积金豁免,但需提供社保登记证及缴费凭证,且每年续期。
恒诚建议:在每年公司周年日前,结合NAR1更新董事/股东信息,同步审查薪俸申报状态。将TCSP合规日历与薪酬发放周期关联,可显著降低逾期风险。
跨境税务与薪俸合规是动态工程,每季度审视一次离岸/在岸依据是否仍成立。如您正在搭建或优化派遣框架,欢迎联系恒诚,我们的持牌TCSP团队可出具双重雇佣评估备忘录,协助您厘清申报责任与优化空间。
(本文仅作商业科普,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个案请咨询专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