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NC1:SCR备存|香港公司注册

NNC1与SCR备存:香港公司合规的两步关键

香港公司注册并非仅领取证书即告完成。从提交NNC1表格、缴纳政府规费,到注册后30日内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SCR),每一步都牵涉合规细节。作为TCSP持牌机构,恒诚在服务出海企业过程中,常见因对“NNC1递交”与“SCR备存”时序理解不清导致的逾期风险。

NNC1递交:注册起点与政府规费实务

NNC1是向公司注册处提交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表”,其核心作用在于:
– 确认公司名称、股本架构、董事与股东信息;
– 同步触发商业登记署的登记流程;
– 明确政府规费——该费用包含公司注册费及商业登记费,随财政年度调整,以提交时官网公告为准。

政府规费与NNC1递交不可分割。表格一经递交,即视为接受规费条款;若信息错误导致被退回,需重新缴费递交。因此,建议在递交前由持牌秘书审核董事股东身份证件、业务描述及注册地址,避免规费损失。

SCR备存:注册后30日内必须完成的法定动作

公司注册处签发CI(公司注册证书)及BR(商业登记证)后,企业常忙于开户、租赁,却忽略《公司条例》第653I条对备存SCR的时限要求——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0日内,须在注册地址或指定地点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

SCR备存的核心内容包括:
– 每名重要控制人的姓名、通讯地址、身份证号码;
– 控制性质(如持股比例超过25%、投票权等);
– 备存联系人信息(恒诚作为TCSP可担任指定代表)。

迟延备存或内容不完整,可能面临罚款及董事个人责任。恒诚在SCR实务中发现:许多企业误将NNC1递交等同于SCR已自动生成,实则二者为独立流程——NNC1触发公司设立,SCR则需另行整理并更新。

常见误区:NNC1与SCR的关系辨析

透过以下对比可清晰区分:

项目 NNC1 SCR备存
核心目的 申请注册公司 披露实际控制人
时间节点 递交时 公司成立后30日内
规费关联 含政府规费 无直接规费,但需持续更新
  • 误区一:以为NNC1中已列明董事信息即满足SCR要求。事实上,SCR要求识别最终控制人(可能非董事)。
  • 误区二:将SCR备存地址与注册地址混淆。二者可以不同,但须书面通知公司注册处。

合规提醒:从NNC1到SCR的闭环管理

结合银行尽调趋严的趋势,建议企业:
– 在递交NNC1前,同步准备SCR初始名单及支持文件(如股权结构图);
– 收到CI/BR后,立即完成SCR法定表格(TCSP可提供模板);
– 针对CRS或经济实质申报,将SCR信息与税务顾问共享。

恒诚作为香港TCSP持牌机构,可协助处理NNC1递交、政府规费代缴及SCR备存全流程。如您对上述环节存在疑问,欢迎联系恒诚团队,获取定制化合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