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NC1表格:SCR备存|香港公司注册(44631)

NNC1表格与SCR备存:香港公司注册的两项基础合规

企业决定在香港设立公司时,常将“提交NNC1表格”视为注册的终点,而将“SCR备存”视为后续秘书工作。实务中,二者紧密咬合、不可分割——NNC1是注册的起点,SCR是公司成立后即刻生效的法定义务。恒诚TCSP在处理众多案例时发现,许多团队因忽略其中任一环节而导致银行开户受阻或面临罚款。


NNC1表格:注册申请的核心文件

NNC1表格(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表格)是向公司注册处提交的法定申请文件。其本质是公司“出生证明”的申请材料,内容包括:

  • 拟用公司名称(须通过名称查册)
  • 股本结构及初始股东、董事信息
  • 注册地址(不得为邮政信箱)
  • 首任公司秘书委任(可由TCSP机构担任)
  • 业务描述(需清晰界定经营范畴)

政府规费与NNC1递交 是同步完成的——申请人在提交NNC1时须一并缴付商业登记证征费及公司注册证书费用。该笔费用为一次性开办费,但具体金额每年调整,企业应查询公司注册处最新收费表。

实务提醒:NNC1中董事/股东签署页必须为原件或电子签名,部分离岸签署需额外认证。恒诚在日常中常见因签名不规范导致补件的情况,直接拉长注册时间。


SCR备存:从成立第一天起就应启动的义务

《公司条例》下,所有香港公司必须备存 重要控制人登记册(SCR) 。这不是注册完成后的“可选项”,而是公司成立后须立即履行的合规动作。

SCR备存的核心要点

  • 备存地点:必须存放于香港注册地址或指定地点(例如TCSP的可靠办公地址)
  • 记录内容:每位重要控制人的姓名、通讯地址、身份证/护照号码、控制性质及日期
  • 更新频率:任何控制人信息变更后须在7日内更新登记册
  • 查阅权限:执法人员(如公司注册处、警署)可要求查阅,公司无权无故拒绝

许多企业将SCR与“隐名股东登记”混淆。事实上,SCR是法律强制公开的信息(限于应要求披露),并非隐私保护工具。若公司未备存或记录不完整,可能面临最高25万港币的罚款及责任人刑事责任。


从NNC1到SCR:一套流程,两个节点

实操中,恒诚建议按以下顺序处理:

  1. 确定结构:在填写NNC1前,由TCSP提前梳理股权架构,避免日后SCR信息混乱
  2. 同步准备:设计注册资料时,同步收集每位股东/董事的KYC材料,这些材料也是SCR所需
  3. 政府规费与NNC1递交:确保金额准确、表格无涂改,建议委托持牌机构代递
  4. 领取证书后:立即制作SCR初始记录,并通知所有控制人签字确认
  5. 后续维护:每年更新商业登记证时,核对SCR信息是否一致

常见误区与风险提示

  • 误区一:SCR可以在银行开户后再准备?
    事实:银行开户时通常要求提供已完成的SCR记录,无此记录可能导致开户驳回。

  • 误区二:只要NNC1正确,注册就万无一失?
    事实:NNC1若填写有误(如地址不全、业务描述模糊),注册处可能发出“拒绝注册”通知,规费不退。

  • 误区三:政府规费仅包含注册费用?
    事实:规费除证书费外,还包括商业登记证征费及部分印花税(如适用),需依最新《公司(费用)规例》计算。


依托持牌TCSP,规避合规断层

恒诚作为香港TCSP持牌机构,提供从NNC1表格填写、政府规费代缴,到SCR备存、董事/股东KYC的一站式服务。我们深知“注册易、合规难”的痛点,尤其对首次在港设立实体的企业,许多隐性要求(如SCR备存地点通知、重要控制人身份核实)容易被忽略。

若您的团队正在考虑香港公司注册,或已注册但尚未完成SCR备存,欢迎联系恒诚团队获取定制化核查清单。专业秘书协助您将“政府规费与NNC1递交”到“SCR持续合规”之间的每一步走稳。


本文由恒诚TCSP资深专家执笔,仅作一般性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操作请咨询合资格的香港公司秘书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