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NC1:SCR备存|香港公司注册(58732)

NNC1:注册申请的法定起点,也是SCR备存的引信

不少出海企业在领取CI与BR后,以为公司注册已全部完成,却忽略了NNC1表格的递交只是第一步。这份表格向公司注册处申报了首任董事、股东及秘书资料,而随后30日内必须完成的SCR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正是基于NNC1所载信息展开的法定动作。恒诚持牌TCSP在处理企业合规时发现,许多企业因未厘清两者关系,导致逾期罚款或银行开户受阻。

  • 注册处收到NNC1后,签发公司注册证书(CI)及商业登记证(BR)。
  • 同时触发《公司条例》第653条:公司须在注册后30日内备存SCR。
  • SCR内容须与NNC1填报的董事、股东信息一致,任何差异都需尽快更新。

一、政府规费:不仅是申请费用,更包含持续合规成本

政府规费在注册阶段指商业登记证费及公司注册费,但很多企业容易忽略后续年度申报费用与SCR变更登记费。SCR备存本身不直接产生政府收费,但若未按时备存或更新,公司注册处可对每项失责处以最高25,000港元罚款。

  • 注册阶段规费:公司注册费(1,720港元)及商业登记证费(官方固定金额,视业务性质浮动)。
  • 年度规费:每年商业登记证续期费、周年申报表费用(105港元)。
  • 逾期后果:除罚款外,还可能影响董事个人信用及银行账户使用。

二、SCR备存:NNC1的延伸义务,也是银行开户的暗礁

许多企业收到CI后立即去银行开户,却被告知需要提供重要控制人登记册(SCR)。而SCR备存的前提,正是从NNC1提取出的实际控制人信息。若NNC1填报的股东结构与最新实益所有人不符,必须先更新SCR才能开户。

  • 董事名册:记录所有董事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与NNC1保持一致。
  • 股东名册:列明持股比例、股份类别,同样源于NNC1的股本申报。
  • 公司秘书名册:若秘书为机构,需登记其名称及注册办事处。
  • 重要控制人登记册:识别持股25%以上或拥有重大影响力的自然人,并做尽职调查。

注意:长期缺位SCR带来的税务与合规隐患

当企业忽略SCR备存,未在注册后30日内完成,即使已经取得NNC1回执,也会被注册处列为不合规企业。更关键的是,在CRS信息交换或经济实质申报中,香港税务局会要求提供实际控制人信息,而SCR正是核心证据。

  • 缺失SCR可能导致银行账户被冻结,因为香港银行普遍要求开户时提供SCR副本。
  • 后续变更董事、股东时,若未同步更新SCR,注册处会按“提供虚假信息”处理。
  • 对于跨境集团企业,未备存SCR还会影响境外上市审计或尽职调查。

从NNC1到SCR:恒诚助你打通合规最后一公里

恒诚作为香港TCSP持牌机构,熟悉NNC1递交后的全部合规节点。我们不仅协助客户完成首次注册,更在30日内主动提醒并代为备存SCR,确保政府规费按时缴纳,避免逾期风险。若您的企业面临:

  • 注册后忽略SCR备存,被银行或政府警告;
  • 董事股东信息与NNC1不一致,需重新申报;
  • 年度规费计算复杂,担心漏缴或误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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