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决议:NNC1递交的法定前提
董事会决议并非简单内部记录——它是NNC1递交的法律依据。每位董事须明确同意公司名称、注册资本、股东架构及首任董事委任,决议内容直接映射至NNC1表格的每一项声明。
- 决议须明确:公司拟注册名称(中英文)、注册办事处地址、拟发行股本总额及每股面值。
- 决议须载明:首任董事(至少一名自然人)及首任公司秘书(如适用)的委任。
- 决议须签署:由全体董事或授权代表签署,日期不得早于NNC1递交日期前28日(实务中通常3日内)。
缺少有效董事会决议的NNC1,公司注册处将视为未完成法定程序,可能触发补交或拒绝。恒诚在TCSP实务中常见客户因决议日期、签署人资格或决议范围不清导致延误,一次重递即增加至少2个工作日。
政府规费:不止是注册费
注册香港公司需缴纳政府规费,分为两笔:公司注册处费用(首年商业登记证费用+股份登记费)及税务局商业登记费。NNC1递交时须一并缴付。
- 公司注册处规费:包含首年商业登记证费用(按年缴纳)及资本额登记费(通常按注册资本计算)。
- 税务局商业登记费:首年商业登记证费用(恒定金额,近年未调整),注册后每年续期。
- 注意:政府规费不包含TCSP服务费、注册地址费、文件快递费等第三方成本。
常见误区:部分企业主误以为注册资本越高越气派,忽略了资本额登记费按比例递增。例如注册资本100万港币的登记费远高于1万港币。董事会决议中应审慎设定注册资本,避免不必要支出。
递交后领证:CI与BR到手才可经营
NNC1递交后,公司注册处通常在3-5个工作日发出CI(公司注册证书)及BR(商业登记证)。收到电子或纸质证书后,建议立即核对:
- CI上的公司名称、注册编号、成立日期是否与董事会决议一致。
- BR上的业务性质描述是否与实际相符(非强制性但影响银行开户)。
- 注册地址是否与决议及NNC1填写的地址一致。
领取证书后30日内,必须完成SCR备存、银行开户、委任审计师(如有业务)及会计账册建立。恒诚提示:董事会决议中若涉及抗辩税务透明化的商业理由说明,建议保留原件以应对后续查询。
深度痛点:决议与NNC1脱节的后果
常见问题:董事会在注册资本决议中用了港币,NNC1填写时误用美元;或决议委托A为董事,NNC1填入B。公司注册处核对不一致,轻则要求澄清,重则视为虚假陈述,影响公司后续合规记录。
- 解决方案:决议与NNC1填写前,由TCSP人员交叉核对关键字段。
- 避免方法:使用恒诚提供的统一模板,决议与NNC1同步生成,减少人为误差。
为何选择恒诚协助NNC1递交
恒诚作为香港持牌TCSP(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熟悉公司注册处最新实务指引。我们提供的服务包括:
- 起草董事会决议范本,确保包含所有法定要素。
- 填写并递交NNC1,实时追踪进度。
- 代缴政府规费,提供正式收据。
- 领证后30天内合规提醒(SCR、银行开户、审计安排)。
如果您对董事会决议内容或NNC1填写细节存疑,欢迎直接提交资料至恒诚。我们将在1个工作日内回复是否需要补充牌照预审或调整决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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