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 与 BR:NNC1递交|香港公司注册

CI 与 BR:两张证书决定公司合法身份

在香港成立有限公司,最终领到的是两份法定文件:
CI(公司注册证明书)——由公司注册处签发,证明公司已依法成立。
BR(商业登记证)——由税务局商业登记署签发,允许公司合法经营。

两者缺一不可,且NNC1递交是获得这两张证书的核心步骤。CI 与 BR 不仅在注册当天生效,还直接影响后续银行开户、税务申报、政府投标等场景。

NNC1递交:注册流程中的关键动作

NNC1是香港公司注册处规定的标准表格,用于申请成立股份有限公司。递交时须同时支付政府规费——该费用包含公司注册费与商业登记费(以及相关的征费)。

NNC1填写要点

  • 公司名称:须通过查册确认无重名且不违反《公司条例》。
  • 业务描述:避免“任何合法业务”等模糊表述,建议用具体行业术语(如“软件研发及销售”),否则银行尽职调查可能受阻。
  • 注册地址:必须为香港实际地址,不可使用邮政信箱。
  • 股本与股东:注明股份数量、面值及分配比例;董事信息须完整(包括身份证/护照号码、住址)。
  • 签署:至少一名董事或公司秘书签署。

递交方式分为:
电子提交:通过香港公司注册处“CR eFiling”平台,支付政府规费后最快1个工作日内可下载电子版 CI 与 BR。
纸质提交:亲临或邮寄表格及划线支票,处理时间约4-7个工作日。

政府规费一般包含三部分:公司注册证书费用、商业登记证费用(含征费),具体金额以注册处最新公告为准(本文不编造具体数字)。部分企业家以为只交一次规费即可,实则商业登记证需每年续期,逾期续证会产生罚则。

领证后不可忽视的30日义务

取得 CI 与 BR 后,公司即具有法人资格,但必须于30日内完成以下合规动作:
– 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SCR)
– 开立银行户口(需提供 CI、BR、董事身份证明、业务证明等);
– 若公司有雇员,需登记强积金计划;
– 委任审计师(无论是否开始运营,均须准备账目)。

不少企业因未及时办理以上事项,导致银行账户被冻结或收到税务局问询。

实务中常见的两个误区

  1. “NNC1递交后即可经营”
    实际上,必须同时持有 CI 与 BR 才能正式开展业务。有些客户仅收到 CI 便以为万事大吉,忽略 BR 未领取,属于无证经营。

  2. “政府规费一次过,后续无支出”
    除公司注册外,每年还需缴纳商业登记续期费用以及公司周年申报表费用(NAR1)。若延迟续证,将面临罚款。

外资行业须前置评估

对于金融、医疗、教育培训、进口食品等受规管行业,建议在提交 NNC1 前评估是否需申请牌照。部分行业持牌条件复杂,一旦公司成立后再补充,可能引发架构调整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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