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限公司自2018年起需准备重要控制人登记册
根据《2018年有限公司(修订)条例》,从2018年3月1日起,所有在香港成立的有限公司必须维护一份重要控制人登记册(SCR)。这项措施旨在加强对于公司实益所有权的透明度,并帮助打击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活动。
为何需要设立重要控制人登记册?
通过创建重要控制人登记册,可以提高香港注册公司的实际拥有者信息透明度,使得政府和相关执法机构能够更有效地监控潜在的非法资金流动情况。
重要控制人登记册应包括哪些信息?
每个公司都应当记录以下关于其重要控制人的数据:
- 姓名
- 身份证或护照编号
- 居住地址
- 成为控制人的日期
- 对公司施加控制的具体方式(例如持股比例或投票权等)
哪些组织有权查看重要控制人资料?
下述机关可随时访问重要控制人登记册中的信息:
- 公司注册处
- 香港海关
- 金融管理局
- 警察部队入境事务科
- 税务局
- 保险业监管局
- 廉政公署
-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如何确定谁是重要控制人?
如果某个人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则被视为重要控制人:
- 直接或间接持有超过25%的股份
- 享有超过25%的投票权利
- 有能力任命或解雇大部分董事会成员
- 对公司有重大影响或控制力
- 实际上行使着非法人实体信托或商号的重大影响力或控制权
在哪里找到相关法律法规?
有关此主题的更多官方信息,请参考以下链接:
指定代表的角色是什么?谁可以担任?
每家公司都需要至少指派一名自然人为指定代表,负责向相关部门提供重要控制人登记册。此人可以是:
- 股东
- 董事
- 员工
- 会计师
- 律师
- 持牌服务提供商
并且必须为香港居民。
如果没有重要控制人,是否仍需准备登记册?
即使没有发现任何重要控制人,企业也必须提交声明确认这一事实。
不遵守规定将面临什么处罚?
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司将受到如下惩罚:
- 初次违规罚款最高可达25,000港元,之后每天额外罚款700港元
- 故意虚假陈述或隐瞒关键信息者,可能面临10万至30万港元的罚款及6个月至两年监禁
此外,还需确保在公司注册地或香港境内妥善保管登记册,并在发生变更时于15天内通知注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