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限公司命名的关键规则和注意事项
在注册香港有限公司的过程中,挑选一个合适的公司名称是非常重要的一步。虽然香港对于有限公司的命名规定相对灵活,但仍有一些特定的指导原则和要点必须遵守,以保证所选名称能够顺利通过官方审查。
1. 名称的独特性
拟议中的香港有限公司名称不应与《有限公司名称数据库索引》里已有的任何其他企业名称相同或过于相近。如果发现有重复或者高度相似的名字存在,则该申请将不会得到批准。
2. 避免使用受限词组
某些特定词语例如’皇室’、’英皇集团’、’金融机构’等可能受到限制使用,除非申请人能够从相关监管机构处获得明确许可。
3. 不得触犯刑法或损害公共利益
任何可能导致违法行为发生、引起公众反感或违反社会普遍价值观的企业名称均不允许注册。
4. 涉及政府部门或官方组织的名称需额外审批
当一个公司的名字中包含了像是’受託’、’信託’、’同乡会’、’街坊’这样的字眼,或是容易让人误以为它与某个政府单位有关联的话,那么就需要事先取得公司注册处处长的同意才行。
5. 判断名称是否相同时的标准
评估两个企业名称是否构成‘相同’时,以下因素通常不予考虑作为区分依据:
- 忽略定冠词(如‘the’)
- 省略‘company’、‘limited’这类后缀
- 不考虑大小写差异、字体样式、重音符号及标点符号
- ‘and’与‘&’视为等同
- ‘Hongkong’、‘Hong Kong’、‘HK’被视为相同
- ‘Far East’与‘FE’也被认为是相同的
6. 中英文双语名称的规定
一家公司可以同时拥有中文名和英文名,但是其英文版名称必须以‘LIMITED’结尾,而中文部分则为可选项。另外,如果名称由文字和字母混合而成,这可能会导致无法通过审核。
7. 建议寻求专业人士帮助进行核名工作
鉴于整个核名过程较为复杂,建议企业主们最好能聘请经验丰富的代理服务来协助完成名称查询与验证任务,这样可以大大提高最终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