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注册的最新要求与资格条件
在香港注册一家有限公司时,董事的资质和职责是公司设立和运营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重要部分。了解最新的董事要求有助于确保公司合规经营并避免法律风险。
一、董事的基本资格要求
- 年龄要求: 董事必须年满18岁。
- 国籍与身份: 任何国家的合法居民均可担任董事,无国籍限制。
- 无犯罪记录: 董事不得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尤其涉及公司管理或清盘相关罪行。
二、董事人数规定
- 最低人数: 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59(1)条,公司至少需1名董事。
- 最高人数: 法律未设上限,具体由公司章程规定。
三、董事资格限制
以下情况可能导致董事被法院裁定除权除息(即丧失董事资格):
- 曾犯与公司设立、管理或清算相关的严重刑事罪行;
- 多次不遵守公司法规定;
- 在公司清算过程中涉及欺诈行为;
- 曾因不当行为被取消董事资格;
- 涉及公司法下的诈骗贸易罪。
四、董事的权力与责任
- 职权范围: 董事负责管理公司日常业务,并按照公司章程行使权力。
- 诚信义务: 董事应以公司利益为重,不得谋取私利或进行利益冲突交易。
- 披露义务: 董事与公司签订合同或涉及个人利益时,须向董事会披露。
- 投票限制: 涉及自身利益的决策,董事不得参与投票。
五、董事薪酬与借款限制
- 薪酬: 董事薪酬需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议决议批准。
- 借款限制: 公司一般不得向董事提供贷款或担保,除非满足以下例外情况:
- 经股东会议批准的借款;
- 为支付公司支出而提供的资产;
- 用于购买或改善董事唯一居所的借款。
六、董事与股东身份可兼任
董事可以同时担任公司股东,也可以仅担任董事而不持有公司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