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香港企业打算在深圳设立代表处时,必须遵守一系列严格的法规和程序。作为中国的重要经济特区之一,深圳吸引了众多外资企业在此拓展业务。对于那些想要测试中国市场但还未准备好建立实体公司的企业来说,设立代表处是一个理想的选择。

一、香港公司在深圳成立代表处的基本条件

  • 公司经营年限: 香港公司需至少运营两年后才能申请在深圳设置代表处。
  • 法律授权书: 必须通过香港律师办理一份经过公证的授权书,以正式授权代表处的创建与运作。
  • 银行账户信息: 需要为香港注册的企业开立一个银行账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二、在深圳成立代表处的过程及其所需资料

  • 申请函: 提交一份正式的设立请求,其中应包含设立目的和预期开展的商业活动范围。
  • 任命函: 指定首席代表并明确其角色和责任。
  • 首席代表个人信息: 包括简历、身份证明文件以及照片;如果该代表是外国人,则还需提供护照及长期居住许可。
  • 公司注册文档: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公司章程等合法经营证明。
  • 财务状况证明: 银行出具的资金状况证明。

三、办公地点的具体要求

  • 办公地址选择: 办公地点必须位于得到外经贸委认可的大楼内,并附上相关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 租赁协议: 至少一年期的租赁合同原件,如果房东是非中国公民,则合同需要进行公证。
  • 房产证明: 准备《指定工作场所》资格证书、房产所有权证复印件以及物业管理部门盖章确认。
  • 租赁登记: 向房产交易中心提交租赁登记文件原件。

四、审批周期

在所有必要文件准备就绪之后,完成深圳代表处的设立通常需要大约30个工作日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