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香港有限公司注册是企业结束在香港运营的重要法律程序,涉及向公司注册处(CR)和税务局(IRD)正式申请注销公司。若不及时办理,可能面临罚款、信用受损甚至被强制清盘的风险。

撤销香港有限公司注册的条件

  • 所有股东同意:必须获得所有成员或董事的书面同意。
  • 未开始营业或已停止经营:公司需在申请前3个月内未开展任何业务。
  • 无未偿还债务:公司必须结清所有债务,包括员工工资和供应商款项。
  • 无法律纠纷:公司不能处于任何诉讼或仲裁过程中。
  • 无房地产资产:公司名下不得拥有位于香港的物业。
  • 附属公司无房地产:所有关联公司的资产也需符合此条件。
  • 取得不反对通知书:需向税务局申请《不反对撤销有限公司注册通知书》。
  • 在限期内提交文件:须在收到不反对通知后3个月内提交NDR1表格及相关费用。

注销、撤销与清算的区别

  • 注销:适用于未营业或已停止经营的公司,流程简单且成本较低。
  • 清算:涉及清理公司资产、偿还债务并分配剩余资产,适用于有实际业务的企业。
  • 删除注册:由公司注册处处长主动执行,通常针对长期未运营的公司,公司不可自行申请。

撤销注册所需时间

正常情况下,从提交申请到完成注销,通常需要6至8个月。若公司处于异常状态(如未报税或未提交年报),处理时间可能会延长。

如需协助办理撤销注册手续,建议联系专业的公司服务提供商,如恒诚商务有限公司,以确保流程合规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