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的规定,所有在香港注册的有限公司均需遵守严格的股东会议召开要求。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股东会议的主要规定包括:

  • 首次周年股东大会:公司成立后18个月内必须召开首次周年股东大会。
  • 后续年度会议:此后每年至少须召开一次周年股东大会。
  • 间隔时间限制:两次周年股东大会之间不得超过15个月。

若公司未能按时召开股东会议,可能会面临法律风险,包括罚款或被强制清盘。因此,公司董事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确保公司运作符合香港公司注册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