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港成立开放式基金型有限公司(Open-ended Fund Company, OEF)是一项专业且复杂的程序,涉及多个监管机构的审批与文件提交。以下为详细步骤与关键信息:
1. 什么是开放式基金型有限公司?
开放式基金型有限公司是一种专门用于投资基金的法律实体,不同于传统的商业公司。其主要目的是进行证券投资,而非从事一般商业活动。
2. 成立流程概述
- 向证监会申请注册:申请人需向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提交相关文件,包括公司设立文件、投资策略说明等。
- 获得证监会批准:SFC会在审核通过后通知公司注册处长(Registrar of Companies),并发出注册通知。
- 公司注册处登记:公司注册处长将在收到SFC的通知后,正式登记该公司,并颁发《开放式基金型有限公司注册证书》。
- 商业登记:同时,申请人还需向税务局提交《商业登记局通知书》(IRBR3),并支付相应的商业登记费用。
3. 必要文件与资料
- 法团成立表(OFCNC1(SFC))
- 公司设立文件文本(如公司章程大纲和细则)
- 商业登记局通知书(IRBR3)
4. 费用明细
- 政府费用:总计港币3,034元,其中港币479元不可退还。
- 商业登记费:一年期:港币2,000元 + 征收费250元;三年期:港币5,200元 + 征收费750元。
5. 特别注意事项
- 开放式基金型有限公司不适用于《有限公司条例》中的部分规定,例如无需申报股本资料或委任公司秘书。
- 注册办事处必须设在香港,不允许设于境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