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限公司名称注册规定
在香港,公司名称的注册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限制。以下为关键要点:
- 中文名称要求:香港有限公司的中文名称必须使用繁体字,不能使用简体中文。
- 中英文组合:公司名称可以同时包含中英文字符,但不得仅由中英文组合构成,需符合《公司条例》规定。
- 英文名称结尾:根据《公司条例》第102条,公司英文名称的最后一个词必须是“Limited”,而非“Ltd”或“Company”。
如何查询香港有限公司名称
要查询香港有限公司名称是否已被注册,可使用以下方法:
- 访问香港公司注册处在线注册中心(https://www.cr.gov.hk)。
- 输入完整的公司名称,包括所有空格、标点符号及结尾词(如“Company Limited”、“Limited”等)。
- 查询结果将显示是否已有相同名称被注册。
- 注意:查询语言仅支持英语和繁体中文,输入其他语言或简体中文可能导致错误结果。
哪些情况会导致公司名称无法注册
根据《公司条例》,以下情形可能导致公司名称无法注册:
- 与已注册的公司名称完全相同;
- 与根据其他法律设立的法人团体名称相同;
- 公司注册处处长认为该名称可能涉及刑事犯罪;
- 公司注册处处长认为该名称违反公共利益或令人反感。
如何判断公司名称是否重复
在判断公司名称是否重复时,应注意以下规则:
- 无需考虑某些单词、缩写或前缀(如“Co.”、“Corp.”等);
- 大小写、空格、重音符号、标点符号不影响判断;
- “&”与“and”、“Hongkong”与“Hong Kong”、“Fareast”与“FE”视为相同;
- 若两个中文字符在注册处认可下可互换,则视为相同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