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由于没有统一的政府机构负责监管发票的格式和内容,因此形式发票(Invoice)通常由公司自行制作。这种发票在商业交易中常用于记录交易细节、作为付款依据或提供给客户进行报关等用途。

形式发票的基本要素包括:

  • 公司信息:包括公司名称、注册编号、地址及联系方式。
  • 发票抬头:应明确标注“Invoice”或“形式发票”字样。
  • 交易日期与编号:记录交易发生的时间及发票唯一编号。
  • 买方与卖方信息:详细列出买卖双方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 商品或服务描述:清晰说明所售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内容。
  • 数量与单价:标明每项商品的数量及单价。
  • 总金额:计算并显示交易总金额。
  • 签名与盖章:需由公司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司印章。

形式发票虽不具有法律强制性,但在实际商业操作中起到重要作用。建议使用专业软件或模板制作,以确保格式规范、信息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