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注册子公司的主要方式及流程
在香港注册子公司通常有两种常见方式:一种是作为母公司在港设立分支机构(Branch),另一种是成立全资控股的子公司(Subsidiary)。以下是两种方式的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在母公司下设立分支机构(Branch)
- 名称要求: 分公司名称不能以“Limited”结尾,也不能使用“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中文结尾。可使用如“集团”、“控股”、“研究会”等词汇。
- 业务范围: 分公司的业务范围应与母公司一致或相似,且不具备独立法人地位,其法律责任由母公司承担。
- 申请材料: 需提供:分公司名称、业务范围、母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周年申报单等。
- 办理时间: 一般为2-3个工作日。
- 所需文件:
- 一份由税务局发出的单独商业登记证,显示母公司中英文名称。
- 分公司的公司印章。
- 维护要求: 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周年申报单,每年只需随母公司同步更新商业登记证。
二、设立全资控股子公司(Subsidiary)
- 定义: 子公司为独立法人实体,由母公司100%控股,具有独立经营权。
- 注册流程: 相当于新注册一家香港公司,需提交公司名称、业务范围、董事信息、股东资料等。
- 年审要求: 每年需进行周年申报,并根据需要进行审计和报税。
- 银行账户: 若设立银行账户,需配合会计及税务申报工作。
总结
选择注册分支机构还是子公司,取决于企业实际运营需求。分支机构操作简便但责任较重,而子公司则更具独立性但维护成本较高。建议根据自身业务规划选择合适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