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于2018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利得税两级制,旨在减轻中小企业及初创公司的税务负担,提升营商环境和竞争力。该制度将法团及非法团业务的首200万元应评税利润税率分别降至8.25%及7.5%,其余利润则维持原有税率。以下为相关数据与评估:
1. 对政府税收的影响
- 根据税务局资料,2018/19课税年度利得税收入约为1,560亿元。
- 2019/20财政年度因两级制实施,利得税收入减少了约60亿元,约占利得税总额的4%。
- 这一数字与政府最初估计的每年减少58亿元基本一致。
2. 企业影响与成效评估
- 2018/19课税年度中,约89,000名纳税人以两级制税率评税,占总数的61%。
- 在实施初期,商界普遍欢迎该政策,认为其有助于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 目前尚未有全面评估不同规模企业的应缴税款、本地及非本地企业数量变化或投资规模的具体数据。
3. 持份者反馈与未来检讨
- 在政策推出前,政府已向专业团体和商会介绍新措施,获得广泛支持。
- 由于两级税制仅实施两年,相关评估仍在进行中。
- 目前政府暂无计划对两级税制进行检讨,但会持续关注其实施效果。
总结:利得税两级制自2018年起实施,有效减轻了中小企业的税务负担,并对整体税收影响可控。尽管目前尚无详细数据反映长期成效,但政策初期获得市场积极回应,政府亦表示将持续监测其运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