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科技研发人员可申请豁免香港强制检疫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最新政策,从事科技研发合作活动的人士在特定条件下可以申请免除入境香港后的强制检疫安排。该政策旨在支持科技产业的发展,并促进跨境科研合作。
适用对象:
- 公营研发机构:包括香港应用科技研究院、汽车科技研发中心、香港纺织及成衣研发中心、物流及供应链多元技术研发中心和纳米及先进材料研发院。
- 科技园公司或数码港租户:从事科技研发工作的科技园公司或数码港的租户、培育公司、承批人或用户。
申请资格:
- 每间合资格企业或机构最多可有2名人员(包括拥有人及/或全职雇员)获豁免。
- 相关人员需前往内地、澳门或台湾进行以下一项与研发相关的活动:
- 与位于内地、澳门或台湾的企业或机构合作而实地进行研发工作;
- 选购必要的物料或设备,以支持该合资格企业或机构在香港进行的科技研发工作;
- 监督该合资格企业或机构位于内地、澳门或台湾的科研设施的运作。
豁免人士须遵守的规定:
- 只作出以获批科技研发活动为目的的行程;
- 只前往及逗留于获批科技研发活动的相关设施、企业或机构所在的城市;
- 在内地、澳门或台湾停留期间采取一切所需的防护措施以保障个人卫生,及避免不必要的社交接触;
- 回港后十四天内须接受由卫生署安排的医学监测、须佩戴口罩和每天量度体温,并向卫生署呈报任何不适。
其他说明:
- 目前,所有入境内地及澳门人士仍须接受当地当局的十四天强制检疫安排。
- 香港特区政府正与内地及澳门有关当局商讨互认由认可化验所发出的2019冠状病毒病检测结果,以豁免相关跨境人士接受强制检疫。
- 政府将随后公布有关安排的详细信息。
以上信息来源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公报,更新日期为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