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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如何加快医用防护服注册审批与生产许可?
国家药监局在疫情防控期间,为提升医用防护服产能,确保防疫物资供应,发布了《关于加快医用防护服注册审批和生产许可的通知》(药监综械管函﹝2020﹞71号)。该通知旨在通过优化流程、加强指导和强化监管,推动企业快速完成产品注册和生产许可。
主要措施包括:
- 支持企业扩大产能:对新增生产场地的医用防护服生产企业,省级药品监管部门依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和《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快速办理相关手续。
- 鼓励其他企业转产医用防护服:对于具备生产能力并符合国际标准的企业,可通过完善生产条件和质量管理体系,申请产品注册和生产许可,由省级药监部门加快审批。
- 优化注册与生产许可程序:各地可参照《关于印发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9﹞565号)开展应急审批。生产许可现场检查可与注册核查合并进行,重点检查人员管理、设施设备、生产过程控制及成品检验等环节。
- 同步发放证照: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同步获得产品注册证和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 加强企业服务与监管:各省级药监部门需深入企业指导,帮助企业尽快达到相关要求,并持续监督产品质量安全,确保符合法规和标准。
上述措施为疫情防控期间的临时性政策,疫情结束后将自动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