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首次做账报税的时间通常是在公司成立后的18个月内。在此期间,公司会收到税务局发出的“利得税申报表”(即“税表”),并需在收到后的一个月内完成申报。
首次做账报税的注意事项
- 无业务运营的公司:若公司成立后没有实际业务发生,只需按“无业务”状态进行申报。可委托秘书公司处理,但长期无业务可能需要提供不活跃性审计报告以避免风险。
- 有业务运营的公司:需根据实际财务数据进行审计,并提交审计报告至税务局进行税务申报。一般建议选择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作为会计年度,部分企业会选择3月26日或12月31日作为结账日。
首次做账报税所需材料
- 利得税申报表
- 最近的公司注册文件
- 公司章程
- 商业登记证
- 财务报表及Excel表格
- 银行月结单
- 采购发票
- 物料采购发票
- 最近的审计报告
- 租赁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香港公司首年做账周期不得超过18个月,从第二年起以12个月为一个会计周期。所有审计报告必须由持牌的香港注册会计师出具。逾期申报将面临至少HKD1200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