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评估香港公司审计报告时,判断其是否为无保留意见(Unqualified Opinion)或保留意见(Qualified Opinion),关键在于查看审计报告中的“意见段”(Opinion Section)。以下是详细说明:

1. 无保留意见(Unqualified Opinion)

无保留意见是最常见的审计意见类型,表示审计师认为:

  • 财务报表整体公允反映:财务报表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要求。
  • 没有重大错报或遗漏:未发现对财务报表有重大影响的错误或隐瞒事项。
  • 审计范围不受限制:审计师能够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 保留意见(Qualified Opinion)

当审计师发现以下情况时,可能会出具保留意见:

  • 会计政策不符合规定: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与适用的会计准则不一致。
  • 审计范围受限:因某些原因,审计师无法获取必要的审计证据。
  •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疑,但不足以导致否定意见。

保留意见表明虽然财务报表整体上是公允的,但在某些方面存在重要问题。

3. 否认意见(Adverse Opinion)

如果审计师发现财务报表存在重大且广泛的错报,导致报表不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可能会出具否认意见。

4. 不发表意见(Disclaimer of Opinion)

当审计师因审计范围受到严重限制,无法获取足够的审计证据时,可能无法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