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利得税的计算方式和适用范围

在香港,公司的利得税(Profit Tax)是根据《税务条例》进行征收的。自2018/19课税年度起,香港实施了利得税两级制,以减轻中小企业的税务负担,同时确保大型企业承担相应的税负。

利得税两级制简介

利得税两级制的具体规定如下:

  • 首200万港币的应评税利润:适用税率为8.25%。
  • 超过200万港币的部分:适用税率为16.5%。

计算公式示例

例如,一家公司在某一课税年度的应评税利润为300万港币,则其应缴利得税计算如下:

  • 前200万港币部分:200万 × 8.25% = 16.5万港币。
  • 超出部分:100万 × 16.5% = 16.5万港币。
  • 合计应缴利得税:16.5万 + 16.5万 = 33万港币。

适用范围与限制

该税率适用于所有在香港经营业务并产生应评税利润的公司,但以下情况可能不适用或有例外:

  • 非本地利润(如来自海外的收入)。
  • 某些特定行业或免税项目。
  • 公司是否符合“应课税实体”标准。

其他相关费用

除了利得税外,公司还需考虑其他税务和行政费用,例如:

  • 印花税(如涉及物业买卖)。
  • 营业税(如适用)。
  • 其他政府收费。

建议:如需更详细的税务规划建议,建议咨询专业的会计师或税务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