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限公司注册名称的常见限制与注意事项
在注册香港有限公司时,公司名称的选择是至关重要的一步。合理的命名不仅有助于品牌建设,还能避免因不符合规定而被拒绝注册。以下是关于香港有限公司注册名称的一些关键限制和注意事项:
- 中文名称必须使用繁体字:香港有限公司的中文名称不能使用简体字,必须采用繁体汉字。
- 中英文名称不可混合申请:如果公司名称包含中文字与英文字母或字母组合,将不会被批准注册。
- 英文名称结尾必须为“Limited”:根据《公司条例》第102条,公司英文名称的最后一个词必须是“Limited”,而非“Ltd”。
- 名称查询需使用英文或繁体中文:在香港公司注册处的网上查册系统中,只能使用英文或繁体中文进行搜索,输入简体中文或非标准语言将无法获得准确结果。
- 名称重复或相似将被拒绝:若名称与已注册的公司名称相同或过于相似,将不予批准注册。包括:
- 与《公司名称数据库索引》中的名称相同;
- 与法定机构或政府组织的名称相同;
- 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或违反公众利益的名称。
- 名称判断不考虑部分词语:在判断名称是否重复时,某些词如“Company”、“Limited”、“and”等可忽略,且大小写、标点符号不影响判断。
- 经营范围不限制,但有特殊要求:公司名称可以不涉及业务范围,但若涉及金融、保险、慈善等特定行业,需额外申请牌照。
- 建议同时注册中英文名称:虽然可只注册中文或英文名称,但银行开户通常以英文为准,因此建议同时注册中英文名称以避免后续问题。
选择合适的公司名称不仅能提高品牌辨识度,还能确保注册流程顺利进行。如有不确定的地方,建议咨询专业的公司注册代理以获取更详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