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社团注册成立的条件与要求

在香港成立社团(通常指“社区”或“非营利组织”),需满足一系列法律和行政要求。以下是主要的注册条件和流程:

  • 成员人数要求: 根据《社团条例》(第163章),至少需要3名干事,其中1名必须是香港居民,负责社团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 干事资格: 其他两名干事可以是副主席、司库、秘书或其他指定职位人员,不一定是香港居民。
  • 身份证明文件: 所有干事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如香港身份证或其他国家护照,并附上复印件。
  • 办公地址要求: 社团需提供一个实际的办公地址或业务场所,用于注册和联系用途。
  • 通信地址: 干事需提供电话号码和个人通信地址,该地址不能与社团注册地址相同。
  • 宗旨与章程: 申请人需明确社团的宗旨和章程,恒诚业务可提供标准模板供参考。
  • 外国组织申请: 若为外国组织,需确保其在港有办事处、业务场所或集会地点,并由符合条件的干事负责管理。

通过符合上述条件并提交完整资料,即可完成香港社团的注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