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成立有限公司后,确保合规的财务管理和税务申报至关重要。以下为香港有限公司注册后的记账与报税注意事项:

1. 纳税申报时间要求

  • 新成立公司:需在成立后第18个月内收到利得税表(IR56B),并在收到后3个月内完成审计及提交纳税申报。
  • 非新成立公司:根据公司财年结束时间,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和纳税申报表。

2. 未收到税表的处理方式

  • 即使未收到税表,公司仍需按期进行纳税申报。
  • 建议主动联系税务局确认是否已发送税表,或自行提交申报。

3. 财务记录准备

  • 票据分类:销售发票、成本发票、费用发票等应按时间顺序整理,便于后续审计。
  • 票据标注:若票据较多,可在右上角用铅笔编号,方便识别。
  • 日期一致性:所有票据的日期应与会计期间一致。

4. 必要财务资料清单

  • 每月银行对账单及流水
  • 销售合同、成本清单、收据、合同
  • 费用账单、工资、租金(需提供租赁合同)、运费等
  • 固定资产说明
  • 公司章程原件1份
  • 年度申报表1份
  • 公司所有变更信息(如有)

5. 香港财务制度特点

  • 香港政府承认自制收据,但需加盖公司印章。
  • 所有票据与公司签章必须一致,以确保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