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限公司若不再使用,需通过正规流程进行注销,以避免法律风险和不良记录。以下是详细的注销流程与时间说明:

注销条件

  • 从未营业或已停业3个月以上:公司未开始营业,或在申请注销前3个月内停止运营。
  • 清偿债务:公司无未偿还的债务,否则无法申请注销。
  • 提交利得税申报表:若公司成立超过18个月,需先提交利得税申报表,并附上注册会计师审核的财务报告。
  • 提交周年申报表:在注销过程中,仍需按时提交周年申报表。
  • 全体成员同意:所有股东和董事需签署相关文件并同意注销。

所需文件

  • 有限公司注册证明书、商业登记证明书及公司章程原件。
  • 签署《不反对撤销有限公司注册通知书》(需政府盖章)。
  • 签署《终止业务通知书》。
  • 签署注销相关文件。

注销时间

一般情况下,香港有限公司注销需要6至8个月。具体流程如下:

  • 首次宪报公告发布后,有3个月的反对期
  • 若在此期间无异议,将发布第二份宪报公告。
  • 公司正式解散后,申请人将收到通知。

注意事项

若不及时注销,公司可能被强制取消注册,导致董事和股东被列入黑名单,影响未来在香港的发展及出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