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成立后是否必须进行审计?

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429条,所有在香港注册的有限公司均需在每年提交经认可的注册会计师审核的财务报表。因此,即使公司未实际运营,也必须完成年度审计程序。

不进行审计可能带来以下风险:

  • 影响其他业务申请:如银行开户、贷款、签证等,均可能因无审计报告而被拒绝。
  • 银行账户被锁定:银行会定期要求提供最新审计报告,若无法及时提交,账户可能被冻结。
  • 信用记录受损:缺乏合规审计可能影响公司信誉,不利于后续商业合作。
  • 法律处罚:未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可能导致罚款,严重者甚至面临法律诉讼或限制进出香港。

审计时间通常为公司成立后的15至18个月,首次审计时间取决于公司的年结日。建议在年度报税时聘请专业核数师进行账务核查,并出具正式的审计报告。

为了顺利通过审计,公司应提前准备以下资料:

  • 与交易一致的买卖合同
  • 与交易一致的供货合同
  • 收入及支出成本的单据(如有)
  • 银行每月结算清单(审计本年度内及前两个月的)
  • 公司文件扫描件:注册证书、最新商业登记证、年检文件(如有股权转让,需提供相关文件)、公司管理制度
  • 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如有)

审计报告内容通常包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信息,是公司合法运营的重要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