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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为何必须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
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的规定,所有在香港注册的公司都必须备存一份名为“重要控制人登记册”(Register of Significant Controllers)的文件。这项规定旨在提高公司透明度,防止洗钱、恐怖融资等非法活动。
什么是“重要控制人”?
- 定义: 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超过25%的投票权、股份或控制权的个人或实体。
- 适用范围: 包括自然人、法人、信托及受托人等。
为什么公司需要备存该登记册?
- 法律合规要求: 香港公司必须在注册办事处备存此登记册,并在公司成立后14天内提交给公司注册处。
- 提升透明度: 有助于政府和监管机构追踪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确保企业运作合法透明。
- 防范金融犯罪: 通过识别潜在的控制人,减少洗钱、欺诈等风险。
- 避免法律处罚: 若未按规定备存或提供虚假信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可能面临罚款甚至刑事责任。
如何维护“重要控制人登记册”?
- 更新义务: 当重要控制人信息发生变化时,公司应在14天内更新登记册。
- 保存期限: 登记册需至少保存10年,并在公司解散后继续保留。
- 可查阅性: 相关政府部门有权随时查阅该登记册。
因此,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不仅是法律要求,也是公司稳健经营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