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经营任何业务,无论是独资、合伙还是有限公司,均需按照《公司条例》和《税务条例》的要求进行合法注册与备案。以下是关于商业登记及展示的详细说明:
1. 商业登记的基本要求
任何新业务或分行须在开业后1个月内向税务局商业登记处提交登记申请。对于非香港居民的独资企业或合伙人,必须委任一名香港居民作为代理人,负责处理相关手续。
- 授权委托书:需由业主和代理人共同签署,内容应包括代理人的个人资料。
- 展示商业登记证:所有业务必须在营业场所显眼位置展示《商业登记证》,以供相关部门随时查阅。
2. 登记信息变更的处理
若公司登记信息发生变动(如地址、名称、股东等),须在变更后1个月内书面通知工商登记部门,并交回原《商业登记证》以便更新。
3. 商业登记与法律合规的关系
签发商业登记证仅表示公司已合法注册,但并不意味着该公司已符合所有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例如,某些行业可能需要额外的牌照或专业资格认证。
4. 公司名称的选取与注册
成立有限公司前,需选择一个未被注册的名称。可通过公司注册处的公共中心机房设施免费查询可用名称。
5. 员工权益与保护
根据香港劳工法例,雇主需为员工提供工伤赔偿保障,无论其是否在香港本地工作。合同雇佣的员工或学徒同样受到法律保护。
6. 业务记录的保存要求
根据《税务条例》,企业需保留足够的财务记录,以便核实应税利润。记录须自交易日起至少保存7年。具体应保存的记录包括:
- 收支、收入和费用的账簿;
- 所有支持账簿记录的单据,如发票、收据、银行对账单等;
- 资产负债表;
- 日常收支明细;
- 债务人名单;
- 库存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