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注销的流程与注意事项
对于有意注销香港公司的企业主或董事而言,了解正确的注销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至关重要。无论是选择主动注销还是被动等待自动注销,都需要提前做好充分准备,以避免对公司和个人产生不良影响。
主动注销 vs 自动注销
- 主动注销:这是推荐的方式,符合法律程序,不会对董事造成不良记录。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从未开始运作,或已停止营业3个月以上;无未清偿债务;获得税务局不反对撤销注册的书面通知;所有董事和成员均同意注销。
- 自动注销:若公司未按时进行年审、未缴纳商业登记证费用,且拒绝回应法院传票,注册署可能在2-3年后自动注销公司。但此方式会导致董事被列入黑名单,影响未来在香港的发展。
注销前必须完成的准备工作
- 补交到期的年审费用;
- 如已开展业务,需由会计师完成账务审计,并缴清应缴税款;
- 先注销银行账户,公司注销后账户将无法使用;
- 如拥有商标,需先进行转让;
- 公司名下的条形码需进行注销处理;
- 公司名下任何财产(如物业)需进行转让或处理。
注销所需资料
- 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及公司章程原件;
- 签署《不反对撤销公司注册通知书》(需政府原件);
- 签署《结束业务通知书》;
- 签署注销文件。
注销流程概览
- 第一步:签署注销协议及相关文件;
- 第二步:向政府提交申请;
- 第三步:获取受理回执;
- 第四步:核实公司是否有欠费;
- 第五步:刊登首次宪报公告(3个月内可提出反对);
- 第六步:若无反对,刊登第二次宪报公告,公司正式解散。
建议:选择主动注销是更稳妥、合法且对个人发展无负面影响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