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注册香港有限公司后,公司需按照《公司条例》及税务局要求进行记账报税。虽然大部分经营成本可以作为税前扣除项,但根据香港税法规定,以下几类成本是**不允许入账或抵税的**,企业需特别注意。
不可入账的八类经营成本
- 公司资产的损失或注销:如固定资产报废、减值等,不得作为经营成本。
- 非盈利性支出:如慈善捐赠、非业务相关的赞助费用等。
- 股东或员工的家庭支出:包括个人消费、家庭医疗费用等。
- 资本性支出:如购买设备、房地产等长期资产支出。
- 与业务无关的固定开支:如非必要的租金、水电费等。
- 可回收或再利用的支出:如保险费用、储蓄型投资等。
- 支付给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报酬:如工资、利息、分红等。
- 其他税务相关支出:如公司所得税、印花税等(除薪俸税外)。
企业在日常运营中应妥善保存所有财务凭证,并确保支出符合税法规定。建议委托专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账务处理,以确保合规并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