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注册公司时,公司名称的选择和规范是注册流程中非常重要的一步。根据香港公司条例(Companies Ordinance),公司名称需符合特定的要求,以确保合法性和可识别性。

公司名称的基本要求

  • 必须包含“有限公司”或“Limited”:香港公司必须在其名称中包含“有限公司”(中文)或“Limited”(英文),以表明其法律地位。
  • 中文名称结尾必须为“有限公司”:如果公司使用中文名称,必须以“有限公司”作为结尾。
  • 英文名称结尾必须为“Limited”:如果公司使用英文名称,必须以“Limited”作为结尾。
  • 名称不能与现有公司重复:公司名称必须与已注册的公司名称不同,避免混淆。
  • 名称不得包含敏感词汇或违反法律的内容:例如政治、宗教、色情等词汇可能被拒绝。

其他注意事项

  • 公司名称可以同时包含中英文:许多公司在注册时会同时使用中英文名称,但两者都必须符合上述规则。
  • 名称可进行预查:在正式注册前,建议通过香港公司注册处(CR)进行名称预查,确保可用性。
  • 名称一旦注册,不可随意更改:更改公司名称需要提交正式申请,并可能涉及额外费用。

综上所述,香港公司名称的注册要求清晰明确,企业在选择名称时应充分了解相关法规,以确保顺利注册并避免后续问题。